舞文枉法
- 拼音wǔ wén wǎng fǎ
- 注音ㄨˇ ㄨㄣˊ ㄨㄤˇ ㄈㄚˇ
- 成语解释故意玩弄文字,巧于利用法令,以达到邪恶的目的。
- 成语出处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106回:“稽查书办,没有一个不舞文枉法。”
- 成语用法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
- 成语结构联合式成语
- 常用程度一般成语
-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
- 成语年代近代成语
- 近义词舞文巧法
- 反义词
词语解释
国语词典
- 玩弄法规条文,曲解法纪本意,以行奸私。《歧路灯.第一○六回》:「稽查书办,没有一个舞文枉法。」也作「舞文巧法」。
网络解释
- 舞文枉法
- 舞文枉法是一个汉语词汇,拼音为wǔ wén wǎng fǎ,意思是指故意玩弄文字,巧于利用法令,以达到邪恶的目的。
“舞文枉法”单字解释
文:1.字;语言的书面形式:甲骨~。英~。 2.文章:散~。议论~。 3.文言:半~半白。 4.指文科:~理分科。 5.非军事的。与“武”相对:~职。~武双全。 6.柔和;不猛烈:~弱。~...
枉:1.弯曲:矫~过正。 2.使歪曲:贪赃~法。 3.受屈:冤~。屈~。 4.副词。徒然;白白地:~费心机。...
法:1.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,由国家制定或认可,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,包括法律、法令、条例、命令、决定等:合~。犯~。变~。军~。婚姻~。绳之以~。依~治...
舞:1.按一定的节奏转动身体表演各种姿势:~蹈。~技。~姿。~会。~剑。~女。~曲。~台。 2.耍弄:~弊。~文弄墨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