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利贷
- 拼音gāo lì dài
- 注音ㄍㄠ ㄌㄧˋ ㄉㄞˋ
- 近义词
- 反义词
词语解释
- 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:放~。
国语词典
- 以很高的利息借钱给他人。
- 如:「地下钱庄专门放高利贷,来谋取暴利。」
- 也称为「高利盘剥」、「阎王债」。
网络解释
- 高利贷 (金融名词)
-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。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,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,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。也就是说,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,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,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。
- 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》中规定: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,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、同档次贷款利率(不含浮动)的4倍。超过上述标准的,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。
- 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中第二十六条规定:
-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-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- 从上可见,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施行后,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%为标准,而以是否超过36%为标准,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%的都不属于高利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