雍正上谕 二、朕诸兄弟不可以德化,不可以理喻,不可以情感,不可以恩结,而其悖逆妄

作者:雍正皇帝
二、朕诸兄弟不可以德化,不可以理喻,不可以情感,不可以恩结,而其悖逆妄乱,的确是百折不回【原文】又奉上谕:“从来善恶之报,纤毫不爽。凡罪大恶极之人,虽一时宽宥,免于诛戮,而伊辗转行回,仍复自投法网,若有驱逐之使然者。即如阿其那、塞思黑、允、允门下同恶共济之徒,潜蓄邪谋,阴怀逆志,实国家之巨贼,贻宗社之隐忧。朕既洞烛其奸,本应将伊等置之于法,以绝根株。只以一时不忍,思古人“歼厥渠魁,胁从罔治”之意,予以宽典,发遣边方,保其性命,以为此辈稍有人心,或能感发天良,悛改夙恶。岂料逆天造孽之人,不可化诲,毒忍之性,愈益猖狂,上干天地,皇考之怒。委曲婉转,假手于曾静辈,使奸党匪类之罪状一一呈露,不容漏网。天道昭著若此,能不令人毛骨悚然,倍加警惕乎。
朕即位之初,召诸兄弟于养心殿,朕以肝膈肺腑之言,痛哭向诸兄弟劝谕之曰:朕蒙皇考付托之重,于诸子之中,传朕以大位。不比前代继统之君,先后序立,父子之间,各成其是;非如禹汤之后而有桀纣,天下不得因其子孙之不善,而掩禹汤之功德。若朕之于皇考,则是非得失,实为一体。朕躬若是,则皇考之付托为是;朕躬若非,则皇考之付托为非。以皇考六十余年之圣德神功,超越千古,朕断不敢苟且怠荒,甘于自弃,使天下后世,共论皇考付托之误,致掩六十余年功德之崇隆。朕之此心,上天、皇考实鉴临之。
凡我兄弟,均受皇考生成顾复,数十年天高地厚之深恩,当仰体皇考之心,并思天无二日,民无二王之义,各抒忠荩,协赞朕躬。于朕所不能者,辅之助之;于朕所错误者,规之谏之;朕便有过失,亦当谅之隐之。同心匡弼,让朕一个是字,使朕为一代之令主,以成皇考之是,即诸兄弟所以报皇考罔极之鸿慈也。似此谆谆劝告,乃阿其那、塞思黑等置若罔闻,而悖逆妄乱之念,百折不回。不可以德化,不可以理喻,不可以情感,不可以恩结。即如阿其那方封亲王时,伊即向人出怨望愤激之语,且向在廷大臣云:“皇上今日加恩,焉知未伏明日诛戮之意!其目下施恩,皆不可信。”又当大庭广众,咒诅朕躬,则其他可知矣。朕初即位时,塞思黑谓其左右人等曰:“不料事情竟至如此,我辈生不如死。”此伊太监王应隆亲口供出者。及令伊居住西宁时,伊则以多金邀买人心,以致奸民令狐士仪等人密投书札,劝其构逆。
【译文】皇上的谕旨又说:从来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是非常灵验的。凡罪大恶极之人,虽一时宽大了他,免了死罪,而他们都旧罪重犯,再投法网,好像有神明暗中驱使他们这样的。比如阿其那、塞思黑、允、允门下那些同他们一心一意作恶的奸徒,暗怀逆志,实在是国家的大奸贼,给国家留下了隐患。朕既洞察出他们的奸情,本来应该把他们绳之以法,斩草除根。只因一时不忍心这样做,考虑古人有道是首恶必办,胁从不问”,对他们宽大处理,遣送到边远的地方,保全他们的生命;满以为他们只要有一点良心,就能改恶从善。哪想到逆天违命之人,不可教诲,恶毒之性,更加猖狂,招致了上天和皇考之灵的愤怒,以曲折的形式,借曾静等人的手和口,使他们那些奸党罪行一一暴露。天理报应这样灵验,能不令人毛骨悚然,小心谨慎吗?朕即位的当初,把诸兄弟召到养心殿,以肺腑之言,哭着向众兄弟劝说道:“朕受皇考的重托,于诸子之中,传朕于大位。不比前代继统之君,按先后次序而立,像禹汤之后传给桀纣那样,天下不会因他的子孙不善,而掩盖禹汤的功德,而朕与皇考之间,所有是非得失,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。朕如果对,那么说明皇考的传位也对;朕若不对,那么说明皇考的传位就是错误的。就凭皇考六十多年的圣德神功,超越千古的业绩,朕断不敢苟且偷安,自暴自弃,而使天下后世议论皇考传位为错误,以致磨灭六十多年的功德圣绩。朕的这番苦心,上天、皇考都是看着的。
凡是我的兄弟,都受过皇考几十年天高地厚的深恩,应当理解皇考的心情,并且知道天无二日,民无二主的道理,各自尽力,协助朕躬。对朕能力达不到的地方,进行弥补帮助;对朕的错误,进行谏阻;对朕的过失,进行谅解,同心同德,承认朕是应该承继之主,也就承认了皇考传位的正确,这也算是诸位兄弟报答父皇鸿恩的具体行动。”像这样的谆谆劝告,可是阿其那、塞思黑却置若罔闻,而且反叛的思想,仍是百折不回。不能用德来感化他们,不能以理来使他们明白,不能以兄弟之情打动他们,不能以恩宠团结他们。比如阿其那刚开始封他亲王时,他反而向人发泄怨愤之言,并且向在朝的大臣说:“皇上今日加恩,谁知道他明日会不会加以诛戮!他目前施恩,都不可信。”又当着大庭广众咒骂我,其他也就可想而知了。朕当初即位时,塞思黑对他左右的人说:“不料事情竟是这种结果,我辈生不如死。”这是他手下的太监王应隆亲口供出来的,到了叫他居住西宁时,他则用金钱收买人心,以致奸民令狐士仪等人密投书信,劝他谋反。
【原文】
又如允依傍景陵居住,尚有奸民蔡怀玺投书院中,称伊为帝,而伊藏匿之。是伊等之逆心,断不改除;伊等之逆党,断不解散。朕早夜筹思,总无可以料理措置,以全顽梗,以安宗社之良法。万不得已,将阿其那、塞思黑、允、允分别拘禁,而不料阿其那、塞思黑相继皆伏冥诛。朕之办理此事,皆默告天地,虔对皇考,熟思审慎,量其轻重为宗社国家之大计,置此身于度外之举,此心可以对上天、皇考。至于众口之褒贬,后世之是非,朕不问也。从前储位未定时,朕之兄弟六、七人,各怀凯觎之心,彼此戕害,各树私人,以图侥幸。而大奸大恶之人,遂乘机结党,要结朝臣,收罗群小,内外连属,以成牢不可破之局。公然以建储一事,为操权于己,垂手可成,不能出其范围。此等关系宗社国家之大患,朕既亲见而深知之,若苟且姑容,不加以惩创儆戒,则凶恶之徒,竟以悖逆为寻常之事,其贻害于后世子孙者,将不可言矣。况古人云:“抚我则后,虐我则仇。”是君民、上下之间,有天冠地履之义,尚言施报之情,岂有臣下之分,作乱犯上,显然昭著,只因系出宗亲,遂可纵恶长奸,置宗社大计于不问乎!故以在下言之,则曰:抚我则后,虐我则仇。而以在上言之,则曰:忠我则臣,背我则敌。此一定之情理,千古之通义也。且孟子曰:“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。”
夫与君与社稷相较君尚轻于社稷,则兄弟宗亲,更不待言矣。若但务敦睦九族之虚名,而不计宗社苍生之大患,岂不本末混淆,轻重倒置耶!今不必远引古昔之事,即以我朝与明代近事言之,我太祖、太宗刚毅明决,预烛机先,不以私情而存姑息之见,是以成大一统之规,贻世世子孙太平之福。明之建文优柔寡断,不知大义,不识极变,意欲保全骨肉而酿成永乐之祸,卒至国危身丧,为祖宗之罪人。永乐虽幸而事成,祖宗天下不至落他人之手,然俯对臣庶,能不赧颜乎?传之后世,能免讥议乎?
且扰乱海内,荼毒生灵,宗社之危,臣民之厄,未有甚于此时者。又如明宸濠之乱,亦由于姑息酿成,可为天下后世之鉴戒也。总之,人君不幸遇此等之事,若见之既真,知之既确,则当权其利害之轻重而毅然决断,勿存小不忍之见,顾己身之毁誉,以贻祸患于无穷。倘见之不真,知之不确,而冒昧行之,或更有所怨参乎其间,则为天地祖宗之罪人,亦不能逃于谴责也。朕于阿其那等结党构逆之情,知之真确,而其显然背叛之迹,又大庭广众之所共见共闻者。彼时诸王大臣等屡次合词陈奏,请将阿其那、塞思黑等即正典刑,朕召入面见堕泪,复切谕之曰:“阿其那、塞思黑、允、允乃圣祖皇帝之子,朕之亲弟,骨肉手足。尔等皆受圣祖皇帝及朕深恩之人,今所奏如此,若稍有情罪不符之处,陷朕于不义,或稍有心口相违之处,抱歉于隐微,则得罪于上天、皇考者,莫大乎是。其能逃于天谴乎!”此时诸王大臣异口同声,无不以为阿其那、塞思黑等悖逆之情罪,断断不容宽宥。朕复逐一询问,人人皆言陈奏之处,实实出于公心。朕犹降旨询问各省督抚、提镇等,其所奏亦复佥同。只因尚有数处未曾奏到,朕未降旨,各令拘禁,仍欲详加斟酌而定之意。而二人乃相继而死,朕尚未将伊等明正典刑也。此京师亿万臣民所共知之事,不待朕之晓谕者。
【译文】
又如允去景陵居住,也有奸民蔡怀玺投书他的院中,称他为帝,而他把书信隐藏起来,这是他们反叛之心,断不改除;他们那些逆党,也断不会解散。朕早晚思虑,总觉得没有办法处理,找不到既能保全他们又能对社稷有利的办法。万不得已情况下,把阿其那、塞思黑、允、允分别拘禁起来,而不料阿其那、塞思黑都相继病死,朕办理此事时,都默默地祷告了天地和皇考。深思熟虑,量其轻重,此心可以对上天、皇考,至于众人如何说,后世如何论,朕不管他。从前太子之位没有确定时,朕的兄弟六七个人之间,各怀异心,彼此相害,各树自己的人,以图能得到皇位。而大奸大恶之人这时便乘机结党,邀结朝臣,收罗群小,内外连合,以造成牢不可破的局势。这种关系社稷国家的大隐患,朕既然发现了,若是苟且纵容,不加惩戒,那么凶恶之徒就会以反叛为家常便饭,随随便便,其贻害于后世子孙的严重性,将是不能用言语表达的。况且古人说:“抚我则后,虐我则仇。”
君、民,上、下之间有区别,君上施恩,臣民报答。哪有以臣下的身份,犯上作乱,并且又明显昭著。仅仅由于出自宗亲,就可以胡为作恶,不顾国家社稷的方针大计吗!所以作为臣下来讲,他可以说:抚我则后,虐我则仇;那么作为君上来讲,他可以说:忠我则臣,背我则敌。这是正常的道理,千古的通义。况且孟子说过:“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。”
这样拿君同社稷相比较,君还比社稷为轻,那兄弟、宗亲就更不用说了。如果是为了同族的和睦相处,而不顾国家利益,那不是本末倒置了吗!今天不必远引古代的事例,就说我朝与明朝的近代事情相比,我太祖、太宗性格刚强决断,不以私情而迁就问题,所以才成就天下大事,给后代子孙创造了幸福。而明朝的建文优柔寡断,不知大义,不识权变,为保全骨肉而酿成了永乐之祸,成了丧身危国对不起祖宗的罪人。永乐虽说幸运成功,祖宗天下不致落入他人之手,然而下对臣民,有什么颜面呢?后世之人怎么能不讥笑呢?而且扰乱了天下,荼毒了生灵,宗社受到了危机,臣民遭到了祸殃,没有比这更厉害的了。又比如明朝的宸濠之乱,也是由于姑息迁就造成的,可成为天下后世应记取的教训。总的来说,人君不幸遇到了这类事情,如果当时已经发现问题则应当机立断,而不能有什么小不忍则乱大谋的想法,而且也不能为了顾及自身的名声的好坏,而留患于后世。假如说没有看清,没有发现,没有把握,就冒昧而行,或者把私怨参入其间,那就是天地祖宗的罪人,也不能逃过天下人的谴责。朕对于阿其那结党的情况十分了解,而且他们又有明显的背叛迹象,又是大庭广众许多人所亲眼目睹的事实。当时,诸王大臣都屡次上书,请求把阿其那、塞思黑等立即正法。朕把他们召进宫,见面后流泪谕之道:“阿其那、塞思黑、允、允乃圣祖皇帝之子,朕之亲弟,骨肉手足,尔等皆受圣祖皇帝及朕的深恩。今天大臣们所奏我也有考虑,如果稍有情罪不符的地方,就会陷朕于不义,或稍有口心相违的地方,也会隐隐感到抱撼;那么就会得罪上天,得罪皇考,这是多么重大的事情,恐怕会得罪上天的惩罚哩。”
这时候,诸王大臣都异口同声,不容一点宽宥。朕又一个一个地问大家,人人都说,所奏之处,完全是出于公心。为了慎重,朕又降旨询问各省督抚、提镇等官员,他们的意见也是一样。只因还有几个地方的意见没有报上来,所以朕没有马上降旨,先把他们拘禁起来,仍然想再详细考虑后再说。但是那两人却相继死去,朕还没有对他俩判刑呢!这是京师亿万臣民所都知道的事情,不需要朕来表明。【原文】若天下之人,必欲以朕诛戮二人为言,据伊等罪情、朝廷法律而论,朕也不以诛戮二人为讳。盖有此一番惩创,使天下后世宗亲不肖之辈,知大义之不可违越,国法之不可幸逃,循理安分,以受国家宠荣,则所以保全骨肉宗亲者大矣,多矣!此遵古帝王“刑以弼教”之意,实尽敦睦九族,端本之道者。观今日阿其那、塞思黑已死,而其逆党匪类等仍不肯歇心,更加摇唇鼓舌,到处诬捏布传,冀惑天下民人之听,为构衅报复之端。若非上天、皇考俯垂默佑,使之败露,则传之天下后世,倘贻疑似之端,不但朕抱不白之讥,可惜皇考六十余年际天蟠地之功勋,上天六十余年锡福凝禧之恩眷,俱付之流水矣。朕又自幸抚躬内省,实毫无几微瑕疵之可指摘,理直气壮,因曾静此案,得以明目张胆,向薄海内外亿万臣民剖析而畅言之。不然则口将言而嗫嚅,岂能免于瞻顾回护,又何颜以对廷臣左右近侍之人乎!朕蒙皇考俯鉴悃忱,于众弟兄中,惟许朕以“诚孝”二字。
朕时时自问,不但用人行政,起居出入之间,事事效法君父,即隐微之间,偶举一念,必思此一念果合于我君父,始敢存于胸臆,否则必屏去之。朕虽不敢自谓尽孝,然生平一片爱慕诚敬之心,实可对天地神明。是以仰蒙上天、皇考照察,保护提携,每显彰景象,而发奸摘伏之处,实非人力所能为者。朕惟有以手加额,感激项戴,刻骨铭心,益加黾勉而已。朕因匪类诬捏浮言,故明白剖析前后,降旨十数道,以示臣民。倘朕言有一字虚捏,是亦如若辈之居心,必遭上天之责罚也。特谕。
【译文】如果天下之人,一定要对朕诛戮他二人有所非议,根据他们的罪行和朝廷的法律而论,朕也不以诛其二人为忌讳为过错。由于有这一番事故,会使天下后世宗亲中那些不省之辈,知大义之不可违背逾越。国法不可违犯,应安分守己,受国家宠荣,则可以保全骨肉宗亲的人,从中受益的就太多了!这就是遵照古帝王“刑以弼教”之意,以刑法来辅助教育臣民,使大家和睦生活的道理。如今阿其那、塞思黑已死,而他们的余党仍贼心不死,更加摇唇鼓舌,到处造谣,以图蛊惑天下百姓的视听,制造煽动人们造反叛乱的借口。如果不是上天皇考俯垂默佑,暗中使其败露,那么天下后世,就会抱着疑惑的态度,分不清事非,不但使朕本人蒙不白之冤,受人讥笑,而且皇考六十多年的功勋,上天六十多年的恩眷,都会付之东流。
朕又自己进行深思反省,确实感到没有一点错误可以指摘,而是理直气壮,名正言顺。由于曾静的案件,使我能够明明白白,大胆地向四海百姓进行剖析,畅所欲言。若不是这样,那就会使朕有口难言,这如何能够避免瞻前顾后地辨解,又有什么脸来面对大臣们和朕身边的人呢!朕蒙受皇考体察信任,在众多兄弟中,单单许朕“诚孝”两个字。朕时时自问,不但在用人、政务、起居等事上,是否都学着皇考的样子去做了。即使在一些小事上,偶尔有一个念头,我都想到,这个想法确实符合父亲的心愿,才敢拿定主意。否则,一定要打消这个念头。朕虽不敢自称孝顺,可是生平一片爱慕诚敬之心,可以说是天地神明看得见的,所以仰蒙上天和皇考的关照、保护和提携,每件事都不是朕个人所能做的。朕只有以手加额,感激项戴,刻骨铭心,越发努力勤政而已。朕因那些匪类捏造谣言,所以明白分析这件事的前后过程,降旨十几道,告诉天下臣民。如果朕的话有一字是虚假捏造的,那也会像那些叛逆一样,必然遭到上天的惩罚。特谕。

典籍推荐
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
Copyright © 2020-2023 城市造句词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019715号-29
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合作/投诉联系QQ:1553292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