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五 管蔡世家第五

作者:(汉)司马迁撰 (唐)司马贞等注
管叔鲜、〔一〕蔡叔度者,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。武王同母兄弟十人。母曰太姒,〔二〕文王正妃也。其长子曰伯邑考,次曰武王发,次曰管叔鲜,次曰周公旦,次曰蔡叔度,次曰曹叔振鐸,次曰成叔武,〔三〕次曰霍叔处,〔四〕次曰康叔封,〔五〕次曰冉季载〔六〕。冉季载最少。同母昆弟十人,〔七〕唯发、旦贤,左右辅文王,〔八〕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发为太子。及文王崩而发立,是为武王。伯邑考既已前卒矣。
〔一〕正义音仙。括地志云:「郑州管城县,今州外城即管国城也,是叔鲜所封国也。」
〔二〕正义国语云:「杞、繒二国,姒姓,夏禹之后,太姒之家。太姒,文王之妃,武王之母。」列女传云:「太姒者,武王之母,禹后姒氏之女也。在郃之阳,在渭之涘。仁而明道,文王嘉之,亲迎于渭,造舟为梁。及入,太姒思媚太姜、太任,旦夕勤劳,以进妇道。太姒号曰文母。文王理外,文母治內。太姒生十男,教诲自少及长,未尝见邪僻之事,言常以正道持之也。」
〔三〕正义括地志云:「在濮州雷泽县东南九十一里,汉郕阳县。古郕伯,姬姓之国,其后迁於成之阳。」 〔四〕正义处,昌汝反。括地志云:「晋州霍邑县本汉彘县也。郑玄注周礼云霍山在彘,本春秋时霍伯国地。」
〔五〕索隱孔安国曰:「康,畿內国名,地闕。叔,字也。封,叔名。」
〔六〕索隱冉,国也。载,名也。季,字也。冉,或作「」。按:国语曰冉由郑姬。贾逵曰「文王子聃季之国」也。庄十八年「楚武王克权,迁於处」。杜预云「处,楚地。南郡编县有口城」。聃与皆音奴甘反。正义冉音奴甘反。或作「」,音同。冉国名也。季载,人名也。伯邑考最长,所以加「伯」。诸中子咸言「叔」,以载最少,故言季载。
〔七〕集解徐广曰:「文王之子为侯者十有六国。」 〔八〕正义左右並去声。
武王已克殷紂,平天下,封功臣昆弟。於是封叔鲜於管,〔一〕封叔度於蔡:〔二〕二人相紂子武庚禄父,治殷遗民。封叔旦於鲁而相周,为周公。封叔振鐸於曹,封叔武於成,〔三〕封叔处於霍〔四〕。康叔封、冉季载皆少,未得封。
〔一〕集解杜预曰:「管在滎阳京县东北。」
〔二〕集解世本曰:「居上蔡。」
〔三〕索隱按:春秋隱五年「卫师入郕」。杜预曰「东平刚父县有郕乡」。后汉郡国志以为成本国。又地理志廩丘县南有成故城。应劭云「武王封弟季载於成」,是古之成邑,应仲远误云季载封耳。
〔四〕索隱春秋閔元年晋灭霍。地理志河东彘县,霍太山在东北,是霍叔之所封。
武王既崩,成王少,周公旦专王室。管叔、蔡叔疑周公之为不利於成王,乃挟武庚以作乱。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诛武庚,杀管叔,而放蔡叔,迁之,与车十乘,徒七十人从。而分殷余民为二:其一封微子启於宋,以续殷祀;其一封康叔为卫君,是为卫康叔。封季载於冉。冉季、康叔皆有驯行,〔一〕於是周公举康叔为周司寇,冉季为周司空,〔二〕以佐成王治,皆有令名於天下。
〔一〕索隱如字,音巡。驯,善也。
〔二〕索隱事见定四年左传。
蔡叔度既迁而死。其子曰胡,胡乃改行,率德驯善。周公闻之,而举胡以为鲁卿士,〔一〕鲁国治。於是周公言於成王,復封胡於蔡,〔二〕以奉蔡叔之祀,是为蔡仲。余五叔皆就国,〔三〕无为天子吏者。
〔一〕索隱按:尚书云蔡仲克庸祗德,周公以为卿士,叔卒,乃命诸王,封之蔡,元无仕鲁之文。又伯禽居鲁乃是七年致政之后,此言乃说居摄政之初,未知史迁何凭而有斯言也。
〔二〕集解宋忠曰:「胡徙居新蔡。」
〔三〕索隱管叔、蔡叔、成叔、曹叔、霍叔。 蔡仲卒,子蔡伯荒立。蔡伯荒卒,子宫侯立。宫侯卒,子厉侯立。厉侯卒,子武侯立。武侯之时,周厉王失国,奔彘,共和行政,诸侯多叛周。
武侯卒,子夷侯立。夷侯十一年,周宣王即位。二十八年,夷侯卒,子釐侯所事立。
釐侯三十九年,周幽王为犬戎所杀,周室卑而东徙。秦始得列为诸侯。〔一〕
〔一〕正义周幽王为犬戎所杀,平王东徙洛邑,秦襄公以兵救,因送平王至洛,故平王封襄公。 四十八年,釐侯卒,子共侯兴立。共侯二年卒,子戴侯立。戴侯十年卒,子宣侯措父立。
宣侯二十八年,鲁隱公初立。三十五年,宣侯卒,子桓侯封人立。桓侯三年,鲁弒其君隱公。二十年,桓侯卒,弟哀侯献舞立。
哀侯十一年,初,哀侯娶陈,息侯亦娶陈。〔一〕息夫人將归,过蔡,蔡侯不敬。息侯怒,请楚文王:「来伐我,我求救於蔡,蔡必来,楚因击之,可以有功。」楚文王从之,虏蔡哀侯以归。哀侯留九岁,死於楚。凡立二十年卒。蔡人立其子肸,是为繆侯。
〔一〕集解杜预曰:「息国,汝南新息县。」
繆侯以其女弟为齐桓公夫人。十八年,齐桓公与蔡女戏船中,夫人荡舟,桓公止之,不止,公怒,归蔡女而不绝也。蔡侯怒,嫁其弟。〔一〕齐桓公怒,伐蔡;蔡溃,遂虏繆侯,南至楚邵陵。已而诸侯为蔡谢齐,齐侯归蔡侯。二十九年,繆侯卒,子庄侯甲午立。
〔一〕索隱弟,女弟,即荡舟之姬。
庄侯三年,齐桓公卒。十四年,晋文公败楚於城濮。二十年,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。二十五年,秦穆公卒。三十三年,楚庄王即位。三十四年,庄侯卒,子文侯申立。
文侯十四年,楚庄王伐陈,杀夏征舒。十五年,楚围郑,郑降楚,楚復醳之。〔一〕二十年,文侯卒,子景侯固立。
〔一〕正义醳音释。
景侯元年,楚庄王卒。四十九年,景侯为太子般娶妇於楚,而景侯通焉。太子弒景侯而自立,是为灵侯。
灵侯二年,楚公子围弒其王郟敖而自立,为灵王。〔一〕九年,陈司徒招〔二〕弒其君哀公。楚使公子弃疾灭陈而有之。十二年,楚灵王以灵侯弒其父,诱蔡灵侯于申,〔三〕伏甲饮之,醉而杀之,刑其士卒七十人。令公子弃疾围蔡。十一月,灭蔡,使弃疾为蔡公〔四〕。
〔一〕正义郟,纪洽反。敖,五高反。
〔二〕索隱或作「昭」,或作「韶」,並时遥反。
〔三〕正义故申城在邓州。
〔四〕正义蔡之大夫也。
楚灭蔡三岁,楚公子弃疾弒其君灵王代立,为平王。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庐,立之,是为平侯。〔一〕是年,楚亦復立陈。楚平王初立,欲亲诸侯,故復立陈、蔡后。〔二〕
〔一〕集解宋忠曰:「平侯徙下蔡。」索隱今系本无者,近脱耳。
〔二〕集解世本曰:「平侯者,灵侯般之孙,太子友之子。」
平侯九年卒,灵侯般之孙东国攻平侯子而自立,是为悼侯。悼侯父曰隱太子友。隱太子友者,灵侯之太子,平侯立而杀隱太子,故平侯卒而隱太子之子东国攻平侯子而代立,是为悼侯。悼侯三年卒,弟昭侯申立。
昭侯十年,朝楚昭王,持美裘二,献其一於昭王而自衣其一。楚相子常欲之,不与。子常谗蔡侯,留之楚三年。蔡侯知之,乃献其裘於子常;子常受之,乃言归蔡侯。蔡侯归而之晋,请与晋伐楚。
十三年春,与卫灵公会邵陵。蔡侯私於周萇弘以求长於卫;〔一〕卫使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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