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注释
译文
两岸青山夹着洛水,船顺水向东航行,东南方向的山谷开阔,洛水与黄河相通。
稀疏的树木远在天边隐约可见,夕阳映照在汹涌的河水中忽暗忽明。
想起了几年前出现在伊河边的孤零零村落,眼前是雨霁初晴,一只孤雁在朔风中向南方飞去。
我要告诉在洛桥漫游的作官的朋友,我的心思就像不拴系的小船随波逐流。
注释
巩:今河南巩县。洛:洛水。这里的巩洛,即是指巩县洛河注入黄河处。
豁:大洞,此指两山交界处的深谷。大河:指黄河。
依微:依稀,因距离遥远而模糊不清的样子。
乱流:指众多的河流。
伊岸:伊水畔。
桥:洛阳洛河上之天津桥。游宦侣:在外地作官的朋友。
扁舟:小船。
创作背景
韦应物于大历八年(773)秋冬之间,曾南下江淮,准备到广陵(今江苏扬州)去谋事。在广陵盘桓了八九个月,一事无成,于大历九年(774)秋天,怀着怅然若失的心情北归,在淮水边上遇见了过去在洛阳耐的同僚李主簿,写下了这首七律名篇。
韦应物(737~792),中国唐代诗人。汉族,长安(今陕西西安)人。今传有10卷本《韦江州集》、两卷本《韦苏州诗集》、10卷本《韦苏州集》。散文仅存一篇。因出任过苏州刺史,世称“韦苏州”。诗风恬淡高远,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