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注释
译文
以前当年虞美人过着轻歌曼舞的生活,好象芳草天天得到春风吹拂,自由自在地滋长繁荣,过着无拘无束的美好生活。项羽刚愎自用,屡犯错误,终于招致了垓下之围。在四面楚歌声中,他痛饮悲歌,高唱的哀歌,和虞美人诀别。虞美人为了忠贞于爱情,不愿入汉宫受辱,也就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,唱完和歌而自刎。
虞美人宁愿死去化为草,以死来保持自己对项王的忠诚,想以死来报答项王对自己的恩爱。她这种心意,十分精诚,也十分痛苦。可所有人有谁知道她、体惜她呢?绝大多数人都是好德不如好色,贪看和赞赏她临风而舞的优美姿态。众人正在贪看和赞美虞美人草翩翩起舞的娇姿艳态时,她忽然收敛舞袖,停止舞蹈,笔挺地站着不动。恐怕是伴奏的舞曲还带有楚歌的声音,使她伤感往事而不愿再舞了吧?
注释
虞美人:词牌名;原为唐教坊曲,后用为词牌名。又名“一江春水”“玉壶水”“巫山十二峰”等。双调,五十六字,上下片各四句,皆为两仄韵转两平韵,项羽姬妾虞姬称虞美人。
虞美人草:雅州名山县,出虞美人草。如鸡冠花。叶两两相对,为唱《虞美人曲》。
青青:茂盛貌。
亭亭:孤立无依之貌。
创作背景
此词于庆元元年(1195)或二年辛弃疾被弹劾去职、闲居带湖时闲居带湖时所作。辛弃疾在带湖居住期间,常到博山游览,博山风景优美,他却无心赏玩。眼看国事日非,自己无能为力,一腔愁绪无法排遣,遂创作了此词。
辛弃疾(1140-1207),南宋词人。原字坦夫,改字幼安,别号稼轩,汉族,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。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